【财新网】(记者 王莉)国家发改委2011年12月31日透露,已出台三项对新疆地区实施优惠的政策,即电气运价优惠,以及加大企业收费减免力度、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等。
根据发改委的意见,要通过加大资本金注入力度等措施,提高新疆电力发展能力,降低用电价格水平。对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实行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稳步推进新疆城乡用电同价,减轻农户电费负担。
发改委称,积极稳妥地推进新疆天然气价格改革,从低安排天然气门站价格,对部分承受能力较差的用户给予适当优惠。加强价格监管,降低当地输配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