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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延至2015年

2011年10月13日 15:35 来源于 财新网
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税收优惠需配合其他金融政策共同作用
2011年3月3日,上海临平北路35号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一盏红绿灯在办税服务前闪烁。 王辰/CFP

  【财新网】(记者 邢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从九个方面明确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支持,其中涉及多项财税措施,包括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等。

  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财新记者表示,“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资金流的问题,税收优惠主要是配合其他金融政策,并不能直接产生效果,而且不少税收优惠是之前政策的一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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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增新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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