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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资源税改革试点结束 将推向全国

2011年09月22日 08:28 来源于 财新网
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为从价定率的同时,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依然得以保留
9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讨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 CFP

  【财新网】(记者 陈璐)9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总结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这意味着,石油、天然气按5%从价定率征收试点正式结束,将通过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成为法定计税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文告中称,“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可以看出,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为从价定率的同时,其他应税资源品目的计税依据依然采用从量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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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许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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