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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该当何罪 七个国外“小题大作”案例

记者 张焕平
2011年08月04日 08:56
七个国外的案例中,当事人因为“小事”受到处罚,有的还被判刑;相比之下,中国“三公消费”公布得太粗略了

  【财新网】(记者 张焕平)近期,“三公消费”的公布受到高度关注,所惜者,各部门公布的只有大概,没有明细。

  以公车为例,在中央各部门的“三公”费用中,占了六成,但只有一个很粗略的数字。

  其实,在中国,公车存在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是公车“私家化”。许多官员的公车除了用于上下班,还用于各种私人用途。

  而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对公车私用这一现象是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立刻处理,轻者补交费用,重者不但丢官甚至坐牢。

  财新网经过不完全统计,列举了国外七个与公车私用相关的丑闻事件: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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