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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统计改革方案征求意见

2010年09月26日 07:46 来源于 财新网
新建住宅直接采用房管部门网签数据或相关数据,不单独调查;二手房则依据房屋中介公司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公众关注的房价统计改革方案掀开面纱。9月25日,国家统计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向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统计方法相比,今后公布房价的城市数仍为70个,其中35个省会等大中城市,35个其他选中城市。此次的新方案在基础数据来源上有所改进,对新建住宅和二手房分别作出规定。

  新建住宅方面,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的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单独进行调查。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个楼盘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也不另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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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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