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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推“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2010年08月05日 13:36 来源于 财新网
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前提,是要铺就一条制度与法律保障之路,在保护网民人身权利与防止网络侵权之间求得平衡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兴军)网络实名制在争议中又有新动向。继2010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实施“网店实名制”之后,8月1日文化部开始正式实施了“网游实名制”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自此,网上开店和玩游戏,都需通过身份验证方可进行。另外,新浪微博也已实行实名制。看来,有些人士誓将“网络实名制”迅速、干净、全面、彻底地推行开来了。

  从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提出“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的提议之后,围绕“实名制”就争议不断。支持网络实名制的人士的理由大致如下:实名制能有效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等一系列网络犯罪。同时,实名制也利于网民的自律,可以使网民之间的讨论更为贴近,发言更加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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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哲宇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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