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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向上修订2009年GDP增速至9.1%

2010年07月02日 18:19 来源于 财新网
经初步核实,中国2009年GDP增速为9.1%,比初步核算数提高了0.4个百分点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 2日发自北京)经初步核实后,国家统计局将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向上修订0.4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7月2日公布了初步核实后的数据显示,2009年GDP现价总量为34050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515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为9.1%。

  据财新记者了解,按照现行GDP核算制度,中国GDP核算要经过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此次公布的初步核实数据,根据2009年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计算得出,较初步核算所用的进度统计资料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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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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