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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严控房地产投机

2010年04月18日 12:20 来源于 财新网
在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财新网】(记者 王晶 18日发自北京)除了提高第一、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率和贷款利率,国务院又下发通知,对投机性住房采取更严厉的信贷政策。

  4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通知》强调,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同时,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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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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