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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全面清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家底”

2016年02月03日 20:39 来源于 财新网
此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据新华社2月3日消息,财政部3日对外发布通知,为摸清散布在全国上百万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将于2016年1至10月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这份名为的《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对此次清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此次清查还将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置于动态管理之下。

  据悉,此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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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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