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政部公布地方政府发债新规

2015年03月16日 19:20 来源于 财新网
一般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确定,单一期限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

  财政部网站今日(3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为全文: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5〕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委):

  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2015年3月12日

请付费阅读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推广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