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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稳步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

2012年11月02日 13:52 来源于 财新网
特殊监管区域存在种类过多、功能单一、重申请设立轻建设发展等问题

  据新华社11月2日消息,中国政府网2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稳步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完善政策和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特殊监管区域集中,使其成为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承接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为适应中国不同时期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六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殊监管区域)。20多年来,特殊监管区域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种类过多、功能单一、重申请设立轻建设发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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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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