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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崇春:房地产税并非“杀手锏”

2012年10月22日 08:49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杨崇春提出,房价的涨跌主要由供求关系决定;税收不能单独使用,只有在房地产调控的政策组合中才能起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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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邢昀)征收房产税能否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杨崇春表示,现在部分言论夸大了税收的作用。征收房地产税绝不是万能的,更不是“杀手锏”。

  杨崇春近日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提出,税收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不能单独使用,税收只有在房地产调控的政策组合中才能起一定作用。税收的根本作用是组织收入,同时配合行政手段,配合金融政策,在某一个阶段对某些商品价格起一定作用。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房地产税制改革大幕由此拉开。历经九年,改革尚无实质性的推进,对房地产税的定位也仍不明晰。房价高位运行之际,有观点表示可通过征收房地产税来抑制房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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