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邢昀)10月10日晚,《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在中央政府网站上刊出。条例明确,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定为销售额的5%-10%;煤炭和稀土资源税维持从量计征方式。
条例明确,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定为销售额的5%-10%。此前财政部官员对财新记者解释,10%的税率是目标税率,现在第一步改革的目标,是把按5%税率从价征收的改革推广到全国。
煤炭资源税和稀土资源税维持从量计征方式。在这次资源税暂行条例的修改中,将焦煤和稀土矿分别在煤炭资源和有色金属原矿资源中单列,但其新税额标准并不属于新的改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