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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跨境人民币FDI争取9月实施

2011年08月24日 14:13 来源于 财新网
对外汇储备的影响不会太大;适用于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外国投资者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 陈璐)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8月24日)表示,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争取在9月实施。

  8月22日,商务部在其网站发布该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根据这一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中国直接投资。

  沈丹阳称,这一通知是为了推进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为了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的工作而起草的。

  对这一措施的实施带来的外汇储备的变化,沈丹阳称,影响不会特别大,不会明显地造成外汇储备增加或者是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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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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