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GDP等指标环比数据4月起公布

2011年04月08日 19:34 来源于 财新网
剔除季节性不可比因素是难题;数据是否具有延续性较为关键

  【财新网】(实习记者 邢昀)国家统计局4月8日发布信息称,从2011年4月份起对外公布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四项统计指标的环比数据。

  环比速度是与相邻的上一个时期对比的结果,可以较好地反映统计指标的短期变化,是国际上公认的进行短期经济趋势分析的有效工具。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四项指标的环比数据都是经过季节调整的,这是为了消除季度因素对原始数据的影响。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