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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逾10万亿 全面摸底刻不容缓

记者 霍侃 王长勇
2011年03月07日 14:03
审计署主导审查全国地方政府三类债务;保守估计,2010年地方政府债务总额已逾10万亿元,债务率逾150%,已到“债务风险较高”程度

  【财新网】(记者 霍侃 王长勇)作为清理地方政府债务的前奏,全国性摸底调查正全面铺开。

  3月1日起,审计署18个特派办和37家地方审计机关,开始了对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政府性债务的全面审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已经提到中央政府的议事日程。

  此次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摸底,覆盖范围之广、时间跨度之长,前所未有。

  据财新记者测算,若仅仅将中央代地方发行的4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7.66万亿元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以及中央政府2010年的债务限额这三大项加总,2010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额就超过了15万亿元,占2010年8.3万亿元全国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83%。即便考虑政府基金收入等,中央和地方政府整体债务率也将超过100%。按审计署摸底审计地方债确定的标准,已达到“债务风险较高”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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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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