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天紧张谈判,美印双方依然未能在两国民用核能合作协议的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这一僵局将会被带到6月6号到8号在德国举行的八国峰会上。
所谓美印民用核能合作协议,是指去年3月美国总统布什访问印度期间,与印度政府签署的协议。根据这一协议,美国将向印度提供民用核能技术和核燃料,但前提是印度必须将其民用核计划与军用核计划分离,其14个民用核工厂必须接受联合国的检查。该协议的执行将结束美国对印度长达30年的核制裁。
但目前,双方在重大问题上存在着分歧:印度坚持要求保留其继续进行核武器试验的权力,这一要求是美国不能接受的,也与缔结民用核协议的初衷不符。协议中的条款规定:如果印度测试核武器的话,美国就有权暂停执行核协议。
此外,去年12月,美国国会两院就美印原子能合作通过的《海德法案》规定,同印度核合作排除浓缩技术和核废料再处理过程,而这些燃料的再处理过程是制造武器级核材料的必经环节,印度担心这将限制其核武器计划。美国方面则坚决反对印度利用民用核协议来发展自己的核武器项目,极力说服印度政府作出妥协。
虽然美国驻印度大使马福德评论说,美印核协议已“做完了大部分工作”,剩下的只是“细节问题”,但实际上,这些分歧已经超越了技术和细节的层面,反映了双方在核武器控制问题上的重大冲突。这个冲突不解决,美印核协议就难以最终达成。
近年来,美国大力发展与印度的关系,意图扩展自己在南亚的势力和影响力,牢牢把握印度洋这个全球战略要点地区;同时把印度纳入其全球战略之中,在亚太地区发挥平衡或制约作用。但是,尽管美国对印度予取予求,但印度坚持发展核武器的强硬态度仍让美方无法接受,也与美国的国内法不符。印度至今仍未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而依据《核能法案》,美国政府是不得向未签署这一条约的国家转让核技术的。同时,《海德法案》也并没有就限制美国同非《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签字国进行合作作出修改。
尽管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在去年年底分别以多数票通过了美印民用核能合作协议,但仍有一些议员对此表示质疑和反对,认为它将破坏《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核能法案》,担心美国与一个未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且连续进行核试验的国家展开核能合作,会给其他试图发展核能力的国家开创恶劣的先例。
在印度,美印核协议也遭遇强大的阻力。印度核科学界和一些左翼政党明确表示反对核协议,担心印度的国家主权受到损害。印共(马)总书记卡拉特称,政府在核协议上妥协国家利益,印美核协议强制印度放弃独立的外交政策,同时导致印度丧失独立自主的核能力。辛格政府在国内民族主义势力推动下不得不保持强硬立场,难以作出重大妥协。
印度外长穆克吉在议会发言时称:“我们将保留核实验的权利……我们不愿意放弃这一权利。” 他还表示,印度政府不会接受制约印度战略项目的任何先决条件,认为美印核协议只是“一项民用核合作协议,而不是一项军控措施”。
双方虽然在这个问题上分歧巨大,但现在就认为美印核协议将最终流产则为时尚早。美国在印度有巨大的战略利益:一是印度洋扼守中东石油运输要道,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同时,在反恐问题上,印度与美国有着共同的利益,双方的反恐合作和情报交流使双方都从中受益;美国认为,印度是南亚地区举足轻重的大国,对维持亚洲地缘政治平衡可起关键作用,绝不会轻易让美印关系降温。美印进行核能合作的目的就是加强双方的战略联系,如果协议破产的话,双方的战略伙伴关系必然会受到损害,美国的亚洲战略也将不得不作出调整。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美印核协议破产的话,急于发展核能力的印度是否会转向其他国家,例如俄罗斯,来寻求技术和原材料上的帮助呢?这将使本来就有基础的俄印关系更上层楼,这是美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因此,从政治原因分析,美国不会轻易让美印协议流产。
而且,不愿让美印核协议无果而终的,除了布什政府,还有一直在幕后推动的商业游说力量。美国商会称,美印核协议将为美国企业提供高达1000亿美元的商业机会。主要得益的公司包括美国的通用电气公司,该公司预期在印度的收益在2005-2010年间增长8倍以上。其他还有日本的东芝公司和法国的Areva公司等。负责与印度谈判的美国副国务卿尼古拉斯·伯恩斯在4月29日的《华盛顿邮报》发表文章,呼吁美国公司应尽快加入到投资印度的队伍中来,并从这个巨大的能源市场上获益。经济方面的考虑也会推动美印双方继续向达成协议的方向发展。
印度方面也不会不考虑美国的态度。辛格政府去年5月在军方的强力推动下准备试射烈火-3式中远程弹道导弹,在美方表示了严重关切并可能危及国会正在审议的美印核协议后,印度国防部长穆克吉次日即宣布暂停试射就是一个明证。现已转任外交部长的穆克吉会不会在试探美方的反应后急刹车并调整谈判战略,值得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