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为加快地方专项债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尤其是落实新增专项债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7月以来海南、浙江、深圳、哈尔滨等多地调整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用途。
海南省、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及其下辖光明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近期公布了部分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情况。其中海南调整范围较大,共对2020年—2022年三年间发行的数十支专项债作出调整;浙江省只调整了2022年发行的专项债用途。
对于为何调整专项债资金用途,海南、浙江均表示,多个项目是因为建设进度较慢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无法在8月底前完成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