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近期有关数字经济的政策信息频繁释放,国务院于1月12日公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1月16日的《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重要文章《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一些研究者认为,这表明政策层对数字经济的概念进一步界定,点明目前中国数字经济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的具体挑战,并且制定了若干发展指标。
财政部原副部长朱光耀、国家信息中心首席信息师张新红等1月19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的“经济每月谈”上作相关解读。
按《“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数字经济可分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并且要体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有机融合发展。朱光耀解释称,数字产业化主要指传统的IT(信息技术)产业或ICT(信息通信技术)部门,包括软硬件制造、电信等,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层次;产业数字化包括平台经济、算法经济等。中国数字巨头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产业数字化相关模式,比如平台经济、电子商务,其发展主要依靠数字技术打开需求端,“因此强烈依赖于市场规模,只有市场足够大,平台经济才能壮大,运行平台的企业市值才能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