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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末基本完成 今年改造近700万户

2020年07月20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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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支持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财新网】(记者 沈凡)去年开始大规模推进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新开工改造3.9万个小区,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7月20日公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上述目标并作出部署。

  此番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根据住建部此前的摸底,需要改造的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的量,大概有30亿平方米,2000年之后建成的一些小区也有改造需要。

责任编辑:于海荣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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