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文辉)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行为,发改委日前起草了《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明确除“两关系三涉及”的项目需核准,其他一律不再审批,实行备案制。
条例明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按规定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实行备案制。
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向项目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申请,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条例明确,备案申请内容应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名称和建设地点、规模、内容;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意向;项目的产业政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