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陈法善)2014年起,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5月6日,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国有独资企业分五类,各自按相应比例上交利润。
其中,一类企业仅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家,上缴比例为25%。二类企业主要是能源、电力、通信企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上缴比例为20%。
【财新网】(记者 陈法善)2014年起,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5月6日,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国有独资企业分五类,各自按相应比例上交利润。
其中,一类企业仅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家,上缴比例为25%。二类企业主要是能源、电力、通信企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上缴比例为20%。
责任编辑:李雨谦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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