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幅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改变严守耕地红线的思路,从保证实物耕地总量红线转向保证以产量加权的土地当量红线,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占补平衡。建立土地“当量”制度,包括土地“当量”评估、交易和投融资体系是一种具体的实现方式。
二是改革建设用地供地方式。在当前建设用地供给模式下,政府直接参与征地、卖地,一方面导致土地价格高企,房地产价格上涨;另一方面政府财政过度依赖土地收入,政府行为被土地“绑架”。本报告提出三个改变供地方式的方案,一是改革土地招投标拍卖制度为零地价或低成本价供地;二是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归中央;三是政府退出征地过程,实现建设用地供给的市场化。初期可以考虑允许不同地区选择不同方案进行试点,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逐步优化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