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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多地提出房价涨幅不高于收入涨幅目标

2013年04月01日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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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天津等地发布“国五条”实施细则,提出今年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财新网】(实习记者 铁瑾)在京沪广深一线城市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的同时,其它各省及主要城市的相关细则也在3月最后两天出炉,其中,重庆、天津、济南等城市提出今年的调控目标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相比一线城市,这些二线城市所提措施均较为温和,多数内容重复了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如抑制投资投机需求、严格购房资格审查、实施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确保普通住房用地供应等。

  重庆市政府下发通知提出,2013年度房价调控目标为: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并要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13年建成15.58万套、新开工23.39万套保障性住房,继续推进公租房保障。

责任编辑:朱长征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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