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3月31日举办的岭南论坛上向财新记者表示,国土资源部正就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展开试点,包括和完善改革宅基地管理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其中将重点考虑保障农民权益和平等交易等问题。
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为代表的土地专家对农村土地房屋流转最大担心是,农民权益保障问题。他们认为,“模糊的权利条件下的“流转”,很容易打开侵权的闸门,农民财产收益由此受损。针对这一担忧,胡存智向财新记者表示,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如何确保农民权益、实现平等交易需要进一步明确,而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就此内容进行政策制度上的完善。
胡存智坦陈,目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与土地用益物权设置交叉、相互影响,用益物权对成员权高度依附,权利边界不清晰,给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等造成障碍。
农村集体土地权能不完整,处置权、抵押权和收益权受到限制,制约了农村土地作为资产的价值实现,影响在农业人口转移和农村经济活力。
对进城落户农民原有土地权益的法律政策规定不尽一致,权益预期不明确。影响农民进城后宅基地和原有权益实现,也影响所承包农地的退出。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改革其中的一个目的,用胡存智的话概括即为“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易”。
目前,相关制度改革试点已在广东和重庆展开。3月11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就明确提出,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收益。
重庆最新公开提出2013年将在永川、渝北等地开展农房交易试点,优先把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和转户居民退出房屋纳入试点范围。
这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进被认为“意义重大”,胡存智认为,具体实施方面目前已从严格宅基地使用标准和探索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方面入手。
此外在改革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方面,将着力试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作价入资(入股)、转让、抵押制度。这一试点已在深圳等地展开。▉
胡存智:土改将重点考虑农民权益保护
2013年03月31日 15:18
T中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目的之一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易”
责任编辑:卢彦铮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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