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经济

地方细则出台 京籍单身禁购第二套房

2013年03月30日 20:30
T中
北京市提出,逐步将商品住房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新网】(实习记者 胡宁)3月30日,北京市政府出台房地产调控“国五条”细则,规定自3月31日起,北京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市内未拥有住房的,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市内向其出售住房。

  北京市表示,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朱长征
版面编辑:邱嘉秋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