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2月11日发布公告,决定授权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此前,两岸货币管理机构于8月31日签署《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各自选择一家货币清算机构,为对方开展本方货币业务提供结算及清算服务,货币清算机构可依照两岸相关监管法规办理两岸货币的现钞调运。
中国人民银行12月11日发布公告,决定授权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此前,两岸货币管理机构于8月31日签署《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各自选择一家货币清算机构,为对方开展本方货币业务提供结算及清算服务,货币清算机构可依照两岸相关监管法规办理两岸货币的现钞调运。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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