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9月1日消息,记者从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获悉,在2012年进行的两次土地例行督察中,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在陕西省铜川市和渭南市对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涉及土地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督察,并要求地方政府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及时处理,两市共有5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8月31日,针对2012年上半年在陕西省铜川市、渭南市开展2012年度例行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召开例行督察通报会,向陕西省政府通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于2012年3月至5月,两次派出督察组,对铜川市、渭南市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对两市的201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情况、土地供应政策执行等情况等开展督察。督察组对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涉及土地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督察,并要求地方政府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及时处理,其中铜川市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4宗,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渭南市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65宗,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