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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大幅降低保障住房标准 扩大对象范围

2012年05月09日 16:59
廉租房、经适房和公共房保障标准都有所降低,对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比2011年分别提高9.94%和40.05%

  据新华社5月9日消息,记者9日从海口市2012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口市对相关住房保障标准进行大幅度调整,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的准入门槛,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据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王义勇介绍,今年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981元(含),比2011年度低于8169元(含)的标准提高了9.94%。

  今年海口市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的保障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075元(含),比2011年度低于15048元(含)的标准提高40.05%。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6230元(含),比2011年度低于15328元(含)的标准提高71.11%。

版面编辑:赵亚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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