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邢昀)海关对进境物品完税价格的调整,由于缺乏通俗性解释,引起人们较多误解。3月30日,海关总署不得不就此作出说明,称“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理解有误。财新记者发现,海关总署2007年曾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修订,此次并未对奶粉税率和完税价格作出修改。
海关总署3月26日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下称15号公告),此次没有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