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
关于积极应对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提案
内 容:
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在保护公众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已由煤烟型向复合型转变,区域性大气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不断加重,一些城市经常出现长时间灰霾天气,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产生了严重威胁。同时,原有标准发布的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存在差异。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要求,国家环保部着手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标准,增加大气污染物监测指标,改进环境质量评估办法。从2012年开始,北京、天津、河北和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将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但是新标准在全国普遍实施还存在诸多障碍,为此,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