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6日,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2010年中国农村政策执行报告》及研讨会上,该中心主任宋洪远得出上述结论。
中国农民收入分三部分:一是以农民务工收入为主的“工资性收入”;二是农民从事农林牧渔业而获得的“农业家庭经营收入”;三是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指农民获得的各种政府补贴和地租、房租、利息等。
2010年11月16日,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2010年中国农村政策执行报告》及研讨会上,该中心主任宋洪远得出上述结论。
中国农民收入分三部分:一是以农民务工收入为主的“工资性收入”;二是农民从事农林牧渔业而获得的“农业家庭经营收入”;三是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指农民获得的各种政府补贴和地租、房租、利息等。
责任编辑:张进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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