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山东鼓励民间投资“非禁即入”

2012年03月28日 17:12 来源于 财新网
山东省工商局28日表示,今后山东工商系统将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投向所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

  据新华社3月28日消息,山东省工商局28日表示,今后山东工商系统将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投向所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截至去年年底,山东省平均每万人拥有各类市场主体355户,相当于每28个山东人中就有一个是“老板”,而其中近92%为民营“老板”。

  近年来,山东民间投资积极活跃,所有制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11年年底,山东实有个体私营经济市场主体325万户,注册资本(金)1752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4%和28.1%,高于市场主体平均增幅0.7个和7.9个百分点。个体私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注册资本占市场主体总数的比重为95.5%和49.1%,同比上升了0.5个和3.0个百分点。

请付费阅读

版面编辑:杨秋波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推广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