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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纪敏:中国金融监管职能定位不清

2016年03月27日 14:41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 评论(0
   央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纪敏认为,传统金融监管职能定位不清,不仅身兼监管与发展职能,还承担部分财政职能;监管区分金融与非金融机构,酿就竞争不公等问题
2016年3月27日,第五届岭南论坛,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纪敏发言。 梁莹菲/财新记者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央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纪敏认为,中国传统金融监管职能定位不清,远超风险监管本质范畴,不仅兼监管与发展职能于一身,还承担部分财政职能;而且,监管区分金融与非金融机构,酿就竞争不公等问题。

  纪敏今日(3月27日)在广州中山大学出席第五届岭南论坛,期间发表前述观感。

  纪敏表示,“十三五”规划强调的金融监管特征,包括宏观审慎、统筹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等,本质都是指向风险监管。然而,中国传统金融监管承担的职责远超风险监管范畴,职能定位并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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