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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严格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2015年09月14日 15:47 来源于 财新网
对各级企业负责人薪酬作出明确规定,严禁超出上级单位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薪酬,除国家另有规定并经公司审核同意外,严禁领取年度薪酬核定方案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

  中纪委网站9月14日公布《中共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国家电网党组要求对各级企业负责人薪酬作出明确规定,严禁超出上级单位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薪酬,除国家另有规定并经公司审核同意外,严禁领取年度薪酬核定方案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严禁为企业负责人出资缴纳应当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各种税费,严禁超标准为企业负责人建立企业年金、购买商业性保险;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严禁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消费,严禁用公款支付履行工作职责之外、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严禁领导干部兼职领取报酬,严禁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吃空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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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范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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