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京津冀税收分享方案出台

2015年06月24日 17:11 来源于 财新网
迁出企业完成工商和税务登记变更并达产后三年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迁入地区和迁出地区五五分账
Play Pause
Fullscreen Exit fullscreen
00:00 00:00
  • 3x
  • 2x
  • 1.5x
  • 1x
  • 0.5x

1x

Pip

Replay please try to refresh
订阅后播放完整视频

  【财新网】(记者 邢昀)随着京津冀一体化深入布局,如何算好税收帐,处理好三地收入利益关系成为关键。6月24日,财税部门发文明确,迁出企业完成工商和税务登记变更并达产后三年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迁入地区和迁出地区五五分账。

  京津冀一体化,涉及大量产业转移和企业搬迁,而迁出地区政府面临着产业转移带来的GDP和税收收入下降,如何算好这笔帐,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明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三税地方分成部分纳入地区间分享范围。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李涛 | 版面编辑:卢玲艳
Loading...

评论区 0

登录后发表评论得积分
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观点

    本篇文章暂无评论

    暂无数据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