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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存智:土改将重点考虑农民权益保护

2013年03月31日 15:18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 评论(0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目的之一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易”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3月31日举办的岭南论坛上向财新记者表示,国土资源部正就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展开试点,包括和完善改革宅基地管理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其中将重点考虑保障农民权益和平等交易等问题。
  
  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为代表的土地专家对农村土地房屋流转最大担心是,农民权益保障问题。他们认为,“模糊的权利条件下的“流转”,很容易打开侵权的闸门,农民财产收益由此受损。针对这一担忧,胡存智向财新记者表示,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如何确保农民权益、实现平等交易需要进一步明确,而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就此内容进行政策制度上的完善。
  
  胡存智坦陈,目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与土地用益物权设置交叉、相互影响,用益物权对成员权高度依附,权利边界不清晰,给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等造成障碍。
  
  农村集体土地权能不完整,处置权、抵押权和收益权受到限制,制约了农村土地作为资产的价值实现,影响在农业人口转移和农村经济活力。
  
  对进城落户农民原有土地权益的法律政策规定不尽一致,权益预期不明确。影响农民进城后宅基地和原有权益实现,也影响所承包农地的退出。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改革其中的一个目的,用胡存智的话概括即为“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易”。
  
  目前,相关制度改革试点已在广东和重庆展开。3月11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就明确提出,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收益。
  
  重庆最新公开提出2013年将在永川、渝北等地开展农房交易试点,优先把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和转户居民退出房屋纳入试点范围。
  
  这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进被认为“意义重大”,胡存智认为,具体实施方面目前已从严格宅基地使用标准和探索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方面入手。
  
  此外在改革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方面,将着力试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作价入资(入股)、转让、抵押制度。这一试点已在深圳等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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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日程
  • 2013年3月31日
时间 主题

09:00-09:20

开幕致辞

徐少华,广东省常务副省长

许宁生,中山大学校长

09:20-12:00

主旨演讲

苗圩,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党组书记

陈云贤,广东省副省长

胡存智,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万本太,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

刘世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建华,广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胡舒立,财新传媒总编辑、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

宋丽萍,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

主持:

刘明康,岭南论坛主席、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名誉院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前主席

13:30-15:30

圆桌论坛一:有质量的增长

从高速增长转为平稳增长,从规模扩张式发展转为质量效益型发展,中国经济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如何可能?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培育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从何做起?结束中国无创新魔咒,以何为先?

发言:

唐杰,深圳市副市长

阮国恒,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

蔡清福,英国F&C资产管理集团执行董事兼亚洲区总裁

郑永年,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许成钢,香港大学《国之基金》经济学讲座教授、韩国首尔国立大学《世界级大学》客座教授(SNU-WCU)

李河君,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汉能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

许正宇,香港交易所内地业务发展部总监

主持:

王烁,财新传媒主编

15:30-17:30

圆桌论坛二:有效益的转型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整体素质迫在眉睫,企业层面更需加强产品、品牌、产业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新的历史时期,中国企业如何打开新局,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

发言:

幸晓维,广东省统计局局长

许小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

伍淑清,全国政协常委、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刘克振,研华科技董事长暨执行长

董明珠,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王峤奇,台湾工商时报社长

主持:

张建琦,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7:30-17:50

主旨发言

刘明康,岭南论坛主席、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名誉院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前主席

17:50-18:00

闭幕致辞

徐信忠,岭南论坛执行主席、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