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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广东细则出炉

2013年03月25日 21:07 来源于 财新网
分析人士认为,广东细则直接将20%差额个税限定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亦没对20%征税和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等提出明确指示,仅是统筹性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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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广东版“国五条”细则正式出炉。广东省政府于今日(3月25日)下午通过官网正式对外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3】11号)(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广州、深圳3月底前对外公布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其他地区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对执行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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