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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二五”每县将至少组建1家村镇银行

2012年05月23日 10:02 来源于 财新网
福建省还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再设立1-2家小额贷款公司

  据新华社5月23日消息,根据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十一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将大力推动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十二五”期间各县(市)至少组建1家村镇银行。

  福建省目前共有45个县和14个县级市。通知指出,将推动有条件的农商行设立异地支行和发起组建村镇银行,“十二五”期间各县(市)至少组建1家村镇银行,支持开业1年以上的村镇银行向小微企业数量多、金融服务不充分的乡镇和行政村增设分设机构。

  福建省还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再设立1-2家小额贷款公司。推动金融机构向金融服务薄弱的县域、乡镇和中小企业集中地区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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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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