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政府该怎么选择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财新网】(记者 安丽敏)在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承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6年会 “财政新常态下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在选择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时,政府部门要选择“非暴利但可接受,偏好明显不同于风投、创投”的民间资本。
贾康说,目前PPP项目的回报在7%-12%之间,同时应该通过阳光化的程序,避免寻租腐败。贾康认为,在PPP项目中,有国有企业参加进来是一个中国特色。但是他认为,有两个前提条件很重要:第一,作为合作伙伴的国有企业,与PPP项目的主管政府部门,不能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第二,要不存在产权纽带关系。
对于一些没有现金流的项目,贾康建议,可以通过打包整合的方式,将其变成有现金流的项目。“中国的连片开发就是很好的实践。把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和公共工程、基础设施整合成一个PPP项目的话,就有可能把地方政府想做但做不成的事,变得可行”。他还建议,也可通过更多金融创新手段,比如说资产证券化、产权交易平台、股权操作等等,在民间“以接力的方式、交易的方式,不断形成一个可持续性的过程”,把若干追求短时间回报的民间资本合在一起,就可以完成比较长时间段的PPP项目。
在同场论坛上,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里克·马斯金表示,PPP和传统的采购方式是不同的。在传统的采购中,公共部门是选取一些私营部门,来作为采购的供应商。但在PPP模式当中,建造和运营是捆绑在一起的;所以私营部门它既负责开发,也负责运营。
马斯金说,在很多经典分析当中,一般会假设PPP当中的政府部门是纯公益性的;但在很多营运实况里,即使是一个公益性质的政府,也不是铁板一块,“并不是所有的部门,都只关心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马斯金以中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举例说,很多地方政府会有动机或者动力,来推进一些高成本但是很容易被看见的政绩工程。因此,限制当地政府的开支,能够帮助保证公共部门所选择的这些项目,是成本有效的。另外,他指出,PPP无法解决所有的经济问题,需要通过合适的激励机制,避免腐败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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