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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评议“新农村”

2006年03月06日 00:00
T中
——陈锡文、卢迈、柯炳生、刘守英四人谈



主持人语

  早春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代表、委员正在热议“十一五”规划。其中一个亮点,便是“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新词汇广为公众知晓,可追溯到去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其中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2004年以来第三个中央一号文件。按惯例,中央一号文件被认为是执政党重视该项工作的象征,这份最新的一号文件条分缕析地提出了现阶段破解“三农”难题、改变“城乡分治”现状的新政策框架,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号文件认为,“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因而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办法。
  一段时间以来,官方和学界对“新农村建设”的阐释,可谓大张旗鼓,浓墨重彩,社会各界都对这个词汇也已耳熟能详。但是,围绕这个概念,仍然存在一些争议。比如,有人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新村建设”,认为就是修路架桥,村舍整洁;有人担心国家是否有足够的财力反哺农村;还有人担心新农村建设会延缓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等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近日邀请几位专家来到编辑部,就“新农村建设”问题展开探讨。他们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卢迈、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柯炳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十一五”规划的一个要点。“两会”上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也很热烈。期许,此次讨论或可澄清一些疑问,引发社会各界对这个问题更细致而微、更可具操作性的关注;并惟愿“新农村建设”能够切实推进。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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