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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出差三亚 旺季住宿上限1200元

2016年04月14日 22:37 来源于 财新网
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工作人员赴地方出差住宿,将改变此前统一按照省会城市标准执行的做法。在一个省内出差,根据地方标准执行多档不同的住宿费上限标准

  【财新网】(记者 邢昀)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出差住宿费标准去年做过调整,4月14日财政部将各地细化标准汇总公布。其中,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上海住宿上限为每人每天1100元,部级官员在旺季期间出差张家口、秦皇岛、三亚、拉萨、西宁等地,住宿费上限为每人每天1200元。

  2015年9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标准,并明确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部分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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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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