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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将不动产税培育为地方稳定收入

2012年12月16日 18:47 来源于 财新网
探索在不动产保有环节统一征收以房地产价值为税基的物业税或不动产税,以此切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与政府重视生产经营之间高度关联的纽带

  【财新网】(记者 邢昀)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人士提出,地方政府行为的微观化、企业化和趋利化倾向值得关注;要促进政府行为的转变,可从调整财税体制入手,考虑将土地租金及房地产开发、销售相关税收整合为房地产税,探索在不动产保有环节统一征收物业税或不动产税,作为地方稳定的收入来源。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近日发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报告2012》,指出上述观点。报告认为,近些年来,地方政府过度渗入微观领域,直接参与经济运作,在招商引资、土地经营方面具有强烈的冲动,表现出鲜明的公司化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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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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