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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对美白羽肉鸡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

2010年02月05日 17:21 来源于 财新网
自2010年2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征收保证金,倾销幅度自43.1%-105.4%不等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经过五个月的调查,中国对美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案作出初步裁决。

  中国商务部2月5日公布的裁决公告称,决定自2010年2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按照倾销幅度征收相应的保证金。其中,35家美国应诉公司被裁定43.1%-80.5%不等的倾销幅度,未应诉公司倾销幅度为105.4%。

  中国商务部称,调查期内中国同类产品表观消费量持续增长,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产能、产量、销量均有所增长,但由于被调查产品进一步大量低价对中国出口,且价格急剧下滑,致使国内产业同类产品遭受严重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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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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