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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文支持小微融资 支持集合债扩容

2013年07月25日 13:45 来源于 财新网
发改委《意见》表示,支持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鼓励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领域

  【财新网】(记者 杨娜)发改委周四(7月25日)发文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提出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25日发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3]1410号,下称《意见》)表示,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鼓励地方政府出台财政配套措施,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债券贴息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稳步扩大试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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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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