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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七部委通知摩托车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

2012年11月22日 10:38 来源于 财新网
2013年1月31日,摩托车下乡政策将执行到期

  11月22日,财政部网站公布《关于摩托车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七部委于11月15日通过。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带动企业生产的有关精神,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自2009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摩托车下乡政策。自实施以来,摩托车下乡政策效果显著,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便农惠农效果明显。根据《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财建〔2009〕248号)规定,2013年1月31日摩托车下乡政策将执行到期。为做好后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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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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