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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2013年起施行

2012年11月13日 22:20 来源于 财新网
办法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

  据新华社11月13日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住房保障档案是指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或依法取得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分为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档案。

  《办法》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规范公开和查询行为,依法保障住房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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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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