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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府采购合同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2012年09月03日 09:33 来源于 财新网
福建省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将努力保证中小企业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特别是1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据新华社9月3日消息,福建省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将努力保证中小企业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特别是1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福建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和省信息化局联合下发的实施意见规定,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同等优先的原则,购买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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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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