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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对从中国进口的应用级风塔征收反补贴税

2012年05月31日 10:21 来源于 财新网
如果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都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补贴关税

  据新华社5月31日消息,美国商务部30日宣布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得到中国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3.74%至26.00%。

  美国商务部当天发表声明说,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将通知美国海关对此类产品进口商征收相应的反补贴押金。按照美国商务部最新的贸易法执法规定,从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产品进口商在初裁结果公布后至反补贴税令发布前需向海关支付现金押金。

  按照美方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征收反补贴税之前还需另一家贸易管理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按照最新日程,美国商务部将于2012年8月作出最终裁定,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2年9月作出终裁。如果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都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将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补贴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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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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