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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软件、集成电路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2年05月03日 16:58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新华社5月3日消息,记者3日获悉,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去年国务院专门发文,明确要继续完善财税等激励措施,引导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进一步发展。此次两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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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钟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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